2009年3月8日星期日

责任、权利与功臣

看到一则新闻,题为“75岁退伍老兵在家中升国旗5年”,最后一段话如下:
在楚堂村,村民都知道75岁的周同申是位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老战士,荣立过三等功。复员后老人积极投身家乡建设,还是当地农村中小学校外辅导员。他说他此举就是为了感谢新农村建设让他们的生活变了模样。
对这段话的两点感想:
首先,这个老志愿军战士的最后一句话让我颇有感触,他说他升国旗是为了感谢新农村建设让他们的生活变了模样,我不敢确定这句话是真的出自老战士之口,还是那些小丑记者强奸了他的本意而捏造出来的,在这篇日志中我暂且假定是前者,也就是这位老战士确实是发自内心的在感谢“新农村建设”,因为新农村建设让“他们的生活变了模样”,这种感谢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旧时“青天大老爷”为民伸冤之后,那些冤情得到申诉的“草民”们跪着、哭着感谢替他们伸冤的老爷们的情形。我想到的是发展经济、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让人民“生活变模样”是国家以及行使国家权力的政府的一种义务和责任;而追求更好的生活,要求政府实行各种措施和政策改善自身生活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政府拒绝或者不作为,公民可以提出申诉、检举甚至控告,这些都是宪法明文规定的,所以这位老战士根本不必对政府的某项政策以及某个党感恩戴德。另外,这位老战士看问题的方式,似乎和封建时代“草民”的思维方式没有本质差别,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谓的新农村建设并没有触及到深层次的农村问题,那就是农民思维方式的改变。
其次,我注意到这位老战士“荣立过三等功”,文中没有说明是个人的三等功还是集体的三等功,但无论是个人的还是集体的,这位老战士都是“功臣”,功臣这两个字意味着他曾经为国家做出过贡献,但问题的另一面是,除了功臣这两个字外(或许还有一张奖状或证书之类的),国家似乎什么也没有给他,因此他复原后的生活似乎并不是特别好,而直到最近才借由新农村建设“变了模样”;当然,这只是我依据上面新闻中的只言片语进行的推测,也许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但我们的国家对这些国家功臣们的关怀远远不够却是一个真实的问题,国家理应给予这些为国家做出过贡献的人以更多的实际关怀与帮助。
另外,从第二个问题联想到的,前几天在凤凰网看到过韩国有个“敌军墓地”,躺在这块敌军墓地里的部分是我们的志愿军战士,他们都是抗美援朝战争中牺牲的,都是为了保卫新生的共和国而献出的生命,都是“中华好儿女”,因此,于情于理,作为后人的我们都应该将他们的遗骨安葬回我们共同的祖国,因为我可以想象被葬在曾经的敌对国家的“敌军墓地”玷污了他们作为战士的尊严。在把这些志愿军战士的遗体运回安葬的问题上,如果政府无动于衷,那将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但至今为止没有看到我们的政府有所行动。

1 条评论:

匿名 说...

看来你也有点愤青啊,这种思考还是很有社会学和你自己的特色~~